根据《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内资总部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沪虹商管〔2021〕12号)及其申报指南,经各区组织推荐和联合评审,报经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党组审定,10家企业拟认定为内资总部企业,现就2023年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资总部企业(第二批)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毛敬宽 联系电话:34733930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排名不分先后)
注:同时取消对于“上海百秋新网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内资总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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