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政策,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对总部企业、西片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建设、国际会展之都承载地建设、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人才服务平台、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项目进行了评审工作,专项资金拟支持总额 53040.12 万元,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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