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和《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全力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展示商务区“丝路电商”辐射引领区发展成果,发挥创新发展案例、创新发展模式的带动作用,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丝路电商”合作,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拟开展“丝路电商”辐射引领区创新发展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和范围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从事与“丝路电商”辐射引领区建设相关的重点平台、国内国际组织机构和重点企业,且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范围涉及推进开放举措先行先试、放大进博会辐射效应、加强“丝路电商”合作交流、构建“丝路电商”服务体系四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推进开放举措先行先试。如在Peppol国际电子发票、跨境商品溯源、跨境通关服务、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身份跨境互认、跨境数字人民币等领域的应用,以及“丝路电商”数字技术应用中心、“丝路电商”+数字经济产业、中欧数字班列等。
2、放大进博会辐射效应。如“丝路电商”专业贸易展销平台和国家馆、促进“丝路电商”伙伴国共同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丝路电商”伙伴国特色展品进入国内市场的一站式服务、“丝路电商”直播经济、“丝路电商”消费品牌、“丝路电商”会客厅等。
3、加强“丝路电商”合作交流。如打造“丝路电商”走出去桥头堡、虹桥海外贸易中心、“丝路电商”中小品牌孵化平台等。
4、构建“丝路电商”服务体系。如金融服务、专业化服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物流仓储配套服务、ESG等。
二、具体要求
(一)典型性。“小切口”深入分析,对“丝路电商”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案例体现的经验做法可复制推广,对其他行业和企业具有借鉴意义。
(二)创新性。聚焦“丝路电商”推进重点、难点和热点,提出创新的解决方案或举措。
(三)辐射性。体现虹桥联动长三角区域,共享“丝路电商”发展机遇的开放成果和案例优先。
(四)真实性。案例相关内容知识产权权属明晰,内容应可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区明确主管部门,指导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丝路电商”辐射引领区创新发展案例征集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其中,案例材料应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实践成效等内容。
(二)各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申报和初审工作,填写《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丝路电商”辐射引领区创新发展案例征集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管委会商务发展处。
(三)商务发展处将组织专家择优选择一批创新示范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在申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按规定予以优先支持。
联系人:朱小玲、李雪妍
联系电话:021-34733962,021-34733296
邮箱:zhuxiaoling_2011@126.com、lixueyan1226@qq.com
附件:
1.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丝路电商”辐射引领区创新发展案例征集申报表.docx
2.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丝路电商”辐射引领区创新发展案例征集汇总表.docx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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