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
根据《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第五条规定,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务区管委会)作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以及四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商务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商务区开发建设和功能提升;
(二)参与编制商务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地实施,组织编制商务区内的专项规划;
(三)编制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目录,统筹指导商务区内产业布局和功能培育;
(四)统筹推进投资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人才高地建设等工作;
(五)统筹商务区开发建设计划,拟定商务区区域内土地年度储备计划,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六)建立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七)建立并完善统计工作合作机制;
(八)推进政策制度创新与实施;
(九)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
(十)统筹协调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内交通设施管理以及不同交通方式的衔接、集散和转换;
(十一)统筹安排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
(十二)指导协调四区人民政府履行商务区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十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办文办会办事、组织人事、新闻宣传、
督查督办、两会提案办理、机要保密、外事管理、联络接待、
来信来访、值班值守、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委会日常运转和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负责领
导班子的公务活动的统筹安排;负责与市有关部门、管委会
各成员单位等的对接联络。
2.负责管委会有关文电的收发、拟办、流转、跟踪、清
退与整理归档;审核、制发管委会党组、管委会文件;负责
管委会印章的使用管理。
3.负责管委会重要活动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
安排管委会重要党政会议、专题会议、机关工作例会及市委
市政府安排的党政工作会议,安排党组、主任办公会议等。
4.负责督查督办,推动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重要文件以及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负责管委会内
部工作信息收集、整理、起草和上报等工作。
5. 负责管委会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提出干部调整、配
备等建议;负责干部招录、推荐考察、职务任免、交流挂职、
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和干部监督;负责干部档案
管理、人事信息系统管理及管委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
制、职能调整等工作。
6. 负责管委会外事工作。组织外事出访,接待外事来
访;负责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工作。
7. 负责管委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商务区整体宣传推
介,统筹协调新闻媒体采访和宣传报道;配合重大活动举办、
重大政策发布实施策划宣传文案,举办宣传活动;负责官方
网站、微信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维护运营等工作。
8. 负责机关内部管理事务,统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
办公设施设备等的调配管理;负责大型会议、重要公务和接
待活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委会信息化建设和各类网络的
运营维护。
9. 负责管委会档案管理、来信来访、机要保密、两会
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10. 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处为办公室内设处,工作相对独立。负责管委会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协调商务区金融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党委和机关工会等的预决算编制、组织实施、调整追加、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等,编制管委会部门财政性资金中长期规划。
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党委和机关工会等的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制定管委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组织制定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管理流程,组织编报年度资金计划安排、协调资金拨付,组织对相关扶持政策及扶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和抽查。
负责财务审计工作,做好财务管理内控工作,牵头组织管委会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款项审核拨付、资产管理等。
指导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建设处
负责各类城市建设规划的总体推进,统筹各片区和相关主体开发建设项目,推进区域内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四个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市政、绿化配套、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按照市发改部门的委托,负责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统筹推进区域内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节能审查评估、低碳能效运行管理平台。负责推进商务区城市更新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推进各类城市建设规划的总体实施。牵头统筹区域内土地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市政、绿化等配套、重大功能性、标志性项目的建设。协调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3.负责商务区内长宁部分新建项目的项目信息报送、承发包备案、合同信息报送、施工许可证核发、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商务区闵行部分遗留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核心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4.组织开展区域内工程建设的立功竞赛、评比表彰等活动。
5.负责商务区建设时序管理工作(总控计划)。牵头组织编制商务区区域内的土地年度储备、土地出让、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及重大项目实施等计划,协调推进总控计划项目建设。
6.统筹推进区域内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节能审查评估、低碳能效运行管理平台、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
7.组织协调核心区三联供供能运营工作。
8.制订区域相关规划建设标准并督促、推进落实。
9.承办市工程建设部门委托或授权行政管理事项; 负责核心区内受委托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项目立项),负责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包括核准和备案)。
10.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运管理处
负责区域内城市景观、市容市貌、市政管养等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方面的顶层设计、标准统一和综合协调,以及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提升商务区城市运行品质;参与虹桥交通综合枢纽及周边交通管理协调工作;推进商务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系统建设,形成商务区城市运行管理标准和规范。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商务区重点区域的市政市容综合养护一体化管理。
2.编制商务区城市运行管理标准和规范,创建虹桥标准体系,协调推进商务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
3.指导协调商务区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编制、实施及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商务区重点区域的园林绿化、河道治理、景观灯光、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养护等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4.推进商务区城市运行和区域发展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商务区“一网统管”系统建设。
5.负责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
6.参与虹桥交通综合枢纽及周边交通管理协调工作。
7.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发展处
负责“大商务”“大会展”功能建设,促进投资、贸易、消费融合发展;提高投资贸易国际化和便利化水平,提升贸易总部经济能级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推进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建设;推进促进会展产业发展,推进国际会展之都和西片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建设。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市级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商务区范围有关国内外贸易发展的专项资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接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等重点任务,制定方案、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
3.牵头会展经济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工作,指导和支持重点品牌展会发展,制定会展业扶持政策体系,推动展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会展产业生态圈。
4.牵头进博会溢出效应承接工作,负责虹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虹桥进口商品集散地建设,配合每年度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评估体系工作。
5.建设企业国际化发展功能平台,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强化“一带一路”建设综合服务供给,持续优化“走出去”服务。
6.推进西区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布局,全面提升商务区商业功能和消费环境,发展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7.牵头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制度型开放;创新贸易发展模式,推动对外贸易、离岸贸易和跨境电商发展;促进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重点领域发展,推进商贸流通模式创新。
8.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处
统筹指导商务区内产业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培育。围绕“大科创” ,引导专精特新企业集聚、科技创新策源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综合分析产业发展状况,组织编制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目录。
2.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产业项目推进落地。
3.负责研究制订产业发展创新政策、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等综合配套政策意见。
4.负责组织开展重点产业空间布局和产业载体政策研究,打造产业发展功能性平台,协调平台运营管理,优化特色园区楼宇,培育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集聚。
5.负责研究提升商务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进科创研究项目落地,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集聚。
6.负责统筹推进商务区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7.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研究室(法规处)
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区域内的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
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做好法治工作的统筹和协调推进。组织推进管委会立
法、普法等工作。统筹推进《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
区发展条例》等涉商务区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2.负责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对外合同(协
议)等的合法性审查。
3.负责管委会综合性重大政策的组织制订和协调。
4.组织起草管委会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组织起草管
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阶段性工作汇报。
5.负责管委会课题研究规划和课题管理工作。承担管委
会领导交办的专题性研究任务。组织编写商务区年度发展报告。
6.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管委会公
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管理。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7.负责虹桥国际经济论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分论
坛(虹桥 HUB 大会)策划、承办、落实。
8.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处
负责统筹推进商务区投资促进工作,加快推进内资(民
营)企业总部集聚发展;做强贸易投资功能,集聚境外非政
府组织;围绕产业经济运行做好统计、分析和研判。主要职
责是:
1.统筹商务区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2.做好内资(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培育和认定。
3.建立投资促进合作机制,协同属地形成招商合力,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
4.优化提升虹桥海外贸易中心功能,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提升贸易及投资服务功能。
5.推进“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6.组织开展商务区经济统计工作,做好统计分析和研判。
7.编制发布“虹桥开放指数”报告,建立健全指数收集、统计、分析等相关制度。
8.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战略发展处
负责商务区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区域经济、社会和 城市发展战略;负责商务区规划管理,统筹推进商务区经济 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构规划、功 能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协调推进商务区发展改革重 12 大事项,促进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各类资源要素协调发展。 主要职责是:
1.开展中长期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前瞻性研究,持续深化 对国家战略内涵认识研究,统筹协调国家战略要求实施落地。
2.研究商务区核心功能、城市功能的规划建设,以及持 续提升城市功能的内容和举措。
3.推进商务区体制机制优化、重大改革创新政策等发展 改革事项。
4.研究提出商务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战略,编制 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5.开展中长期开发建设要素资源需求及发展趋势研究, 按照各类规划统筹协调商务区人口、土地、资金、能源、环 境等资源要素,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6.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 章、方针、政策,制订区域规划标准并组织推进落实。
7.统筹衔接重大发展规划,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控详规 划、专项规划,负责结构调整、实施进度和资源要素的平衡。
8.编制商务区单元规划,开展规划评估;编制控制性详 细规划及重要地区城市设计等。协调规划实施中的有关事项, 跟踪监测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
9.会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有计划推进生态空间、交 通路网、城市风貌、公共配套、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 工作。
10.统筹协调商务区与周边区域联动发展,对接长三角 区域合作和“一核两带”协同发展,强化商务区服务长三角 和联通国际的功能
11.统筹推进商务区各片区协调发展,完善有关工作机 制和制度设计,探索新型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推进体制和工作 机制。
12.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服务处
负责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实施 方案,加强标准体系评估优化,协同四区合力打造虹桥特色 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人才工作和人才高地建设,协同四区搭 建人才服务体系,完善人才发展环境及政策。统筹协调区域 企业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建设。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战略内涵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研究 制定营商环境、人才发展的相关规划、方案、政策等。
2.牵头落实营商环境方案,开展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评 估提升等工作。
3.牵头落实人才高地方案,统筹推进商务区人才高地核 心区建设工作任务措施落实。
4.统筹推进企业服务高频事项跨行政区域办理,推进商 务区线下、线上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5.围绕打造虹桥国际商务人才港,统筹推进人力人力资 源产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人才引育、集聚、服务平台建设。
6.引入、集聚要素资源,培育、打造和提升专业服务和 营商环境等方面高能级服务平台,优化、提升企业发展环境。
7.参与推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配套, 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功能发挥。
8.参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一核两带”之间营商环 境与人才工作协同与服务延伸。
9.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机关党委作为管委会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在党组领
导下,负责组织推动各项党建任务落实。机关纪委根据党章
党规党纪,负责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要职责为:
1.协助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围绕
商务区承担的国家战略任务,做好机关党建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
2.协助党组落实管委会党的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按党组
布置组织落实主题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推进党支部建设工作,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
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发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
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中,创建
模范机关。
4.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强化党建引领,制定“进博
先锋”等行动计划并组织推进。
5.负责纪检工作,在权限范围内受理检举举报、办理违
纪案件。
6.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
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7.按党组部署落实管委会接受巡视及整改相关工作。
8.领导管委会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支持这些
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