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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

        根据《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第五条规定,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务区管委会)作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以及四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商务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商务区开发建设和功能提升;

(二)参与编制商务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地实施,组织编制商务区内的专项规划;

(三)编制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目录,统筹指导商务区内产业布局和功能培育;

(四)统筹推进投资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人才高地建设等工作;

(五)统筹商务区开发建设计划,拟定商务区区域内土地年度储备计划,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六)建立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七)建立并完善统计工作合作机制;

(八)推进政策制度创新与实施;

(九)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 

(十)统筹协调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内交通设施管理以及不同交通方式的衔接、集散和转换;

(十一)统筹安排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

(十二)指导协调四区人民政府履行商务区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十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闵行区申贵路719号F栋2-3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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